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1-07-24 17:23 来源: 西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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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政策,为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条件及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等资料发给你们,请各普通高中学校高度重视,并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宣传,需办理的在校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认真学习,及时办理。

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

办理地点: 高枧乡团结安置小区原教体科局城区教办(河东大道下穿桥洞西侧)

附公交线路及站点:

11路:山水阳光城站/团结村一组站

2路:大凉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站

18路: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站

10路: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站

201路:南坛小区站/南坛农贸市场站/州政府小区站

21路:万达广场站         8路:万达广场站

18路:万达广场站         111路:望海大道站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0日

疫情防控要求: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办理人员必须确保身体健康,从外地返昌的人员须居家隔离14天后,无异常,才能前往办理。办理贷款人员(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区域。办理业务前需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的登记。只允许办理贷款的学生、共同借款人到达办理区域。全程佩戴口罩,等待办理时和他人保持至少1米有效距离。进入办理现场必须有序,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及时办理,即时离开。

联系人:沙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82689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条件及政策》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

5.《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职责》

6.《西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条件及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与条件

(一)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15号)等文件,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对象范围。预科生可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计收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毕业后,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本宽限期满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受益学生最迟在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8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转账或POS刷卡足额存入所贷款项本金,贷款学生即可不用自己支付利息。

(五)贷款的办理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一、准备工作

(一)首次贷款

1.首次贷款要求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西昌市教体科局(什字街57号)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首次贷款材料

(1)身份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3)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新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

(5)其他:具有低保户的低保证、残疾家庭的残疾证、学生父母下岗的下岗证等贫困证明文件的可提供其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高中阶段因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由就读高中学校导入高中预申请系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未进行高中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个人承诺处作出承诺并签字后,进行贷款办理。

取消申请表贷款资格认定盖章。

(二)再次贷款

1.再次贷款要求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西昌市教体科局(什字街57号)学生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申请手续。

2.再次贷款材料

(1)身份证: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学生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其他:具有低保户的低保证、残疾家庭的残疾证、学生父母下岗的下岗证等贫困证明文件的可提供其原件。

3.再次贷款注意事项

现场办理前,续待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二、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注册: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申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要求信息填写完整),然后提交申请。

3.打印申请表: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打印,本人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4.贷款申请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西昌市教体科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回执录入: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均通过支付宝完成,回收可通过支付宝或POS机刷卡完成。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1)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如不知密码,可自己找回密码,或请资助中心重置的密码。

(2)申请: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要求信息填写完整。

(3)打印申请表: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并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4)贷款申请办理:借款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西昌市教体科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回执录入: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

2.网络签订合同(远程续贷)

(1)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

(2)申请: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要求信息填写完整。

(3)选择网络签订合同,进行实名认证,提交并等待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4)县资助中心审核后,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受理证明,将受理证明交给就读高校。

四、注意事项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https://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请学生记住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避免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自己找回密码或联系当地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西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34—3282689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附件3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一、支付宝功能与优点

功能:支付宝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

优点:学生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还款,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无手续费。

二、支付宝操作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5-8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1. 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为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相当于学生贷款银行卡,各资助中心务必提醒贷款学生保护好密码),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各资助中心务必提醒贷款学生勿忘记更改后的密码))。

2. 如8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支付宝账号认证:

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申请“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取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打开www.alipay.com或www.zhifubao.com,登录支付宝账户,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卡通认证:(演示网址: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ertifyApply.html#s1-1-1)

1.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推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所在地区和银行(以工行为例)→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以选择网上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点击“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签约”→在工行网站填写卡号和验证码并提交→确认预留信息,并点击“确定”→输入电子口令卡密及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同意协议即可。

2.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普通方式认证:(演示网址:http://abc.alipay.com/show-how/acCertifyApply.html#s2-1-1)

3.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按钮→选择“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点击“提交”→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包括本人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仔细核对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1-2个工作日后,查询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并登录支付宝网站。

4.1-2个工作日后,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输入汇款金额”按钮→输入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非银行卡余额),并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认证。

(三)支付宝账号提现:

1.登录www.alipay.com ,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号,系统先会提醒您填写您的银行账号。

情况二:如果您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2.进入设置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

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四)充值还款:

1.登录www.alipay.com→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目前支付宝有17家网上银行通道可供您充值的选择: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更多充值方式可查询支付宝相关网站http://abc.alipay.com/inpour.html。

备注: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登录:http://www.alipay.com/ 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西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3号楼一单元2楼(什字街57号)。联系电话:0834—3282689

 

附件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别于其他资助政策,它并非捐赠式的无偿资助,而是要求借款学生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又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免费使用助学贷款。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因此,借款学生于毕业前还款可不自付利息,最大限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需偿还的金额包括利息和需要分期偿还的本金。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还款计划,在12月20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或到西昌市学生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进行还款。

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面向所有借款学生,为学生提供在线业务受理、信息查询等服务。包括在线注册、在线贷款申请、在线提前还款申请、学生信息维护、贷款信息查询等功能。已贷款同学可用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默认密码为学生在线系统初始密码(如没有进行修改)。未借款同学可以先进行在线注册,然后登录进行相关查询、业务办理服务。请同学仔细阅读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一旦有个人信息变更时(如联系方式、地址改变等),请及时修改“学生在线系统”的相关个人信息!

支付宝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便于学生进行支取贷款和还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当借款学生有提前还款需求时,提前还款申请不需审批或受其他限制。每天均可申请提前还款,根据申请日期确定相应的结息日。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借款学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https:// sls.cdb.com.cn)或西昌市学生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或到西昌市学生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进行还款。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当借款学生未按时还本付息时,每月将对其进行还款催收:

逾期还款的借款学生应以下述方式还款: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借款学生接到逾期还款通知后,于还款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或到西昌市学生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进行还款。学生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到当月20日的罚息。由于系统设计需要,每年11月20日不能进行逾期还款。

四、助学贷款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记录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用档案”,全面、客观地记录借款人的信用活动,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十分重要,将在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工作、享受政府福利方面对个人产生重大的影响。

五、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5

 西昌市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职责

1.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和诚信教育;

2.组织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并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录入上报;

3.向西昌市资助中心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信息;

4.协助西昌市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6

西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本市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汇总各高中学校上报的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

3.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

4.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

5.组织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协助银行进行合同管理,协助银行发放贷款;

6.核算并上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

7.接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贷款后管理工作;

8.接受经办银行委托帮助催款还贷;

9.开展本地区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和诚信教育;

10.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报送生源地贷款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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